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闽教办职成〔2015〕10号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轮高等
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现场考察的通知
有关设区市教育局、高职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第二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通知》(闽教职成〔2015〕2号)要求,经学校自评,我厅决定委托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对泉州理工职业学院等12所学校开展第二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现场考察(以下简称“二轮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现场考察时间见附件。
二、专家名单
我厅将从省外高校、省内高校和相关行业企业聘请15名专家到校进行现场考察,专家名单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泉州理工职业学院等12所学校要根据二轮评估工作要求,于专家进校1个月前将学校主要办学条件数据在校园网上公布,专家进校15天前将学校评建方案、自评报告、院长报告、学生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首轮评估整改报告、近两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和最新数据分析报告等材料一式一份分别报送我厅职成处和教育评估研究中心,同时在校园网上公布(不得设置访问密码),供专家组查阅和社会监督。
2.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学校省级示范校验收,与二轮评估同时进行。学校还要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1〕105号)要求,于专家进校15天前将验收申请公文、项目总结报告、项目院校建设情况进展表、举办方承诺资金到位情况报告、重点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等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我厅职成处,同时在校园网上公布(不得设置访问密码),供专家组查阅和社会监督。
四、评估纪律
学校和专家组要严格遵守评估和有关工作纪律。学校必须简化接待工作,食宿不得超过四星标准,不得组织师生迎送活动,不得在评估前拜访专家,不准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土特产等。
五、其它
专家组进校现场考察期间,我厅将派员进校巡视,重点检查学校和专家组执行文件、遵守纪律等情况,确保二轮评估现场考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职成处联系人:念航,联系电话:0591-87091358。
评估中心联系人:王长旺,联系电话:0591-87091502。
附件:现场考察时间安排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20日
附件
现场考察时间安排
序号
|
学校名称
|
现场考察时间
|
专家组报到和预备会时间
|
1
|
泉州理工职业学院
|
2015年11月2日-5日
|
11月2日
|
2
|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2015年11月3日-6日
|
11月3日
|
3
|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
2015年11月9日-12日
|
11月9日
|
4
|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
2015年11月15日-18日
|
11月15日
|
5
|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2015年11月18日-21日
|
11月18日
|
6
|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2015年11月24日-27日
|
11月24日
|
7
|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2015年12月1日-4日
|
12月1日
|
8
|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
2015年12月5日-8日
|
12月5日
|
9
|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
2015年12月14日-17日
|
12月14日
|
10
|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
2015年12月15日-18日
|
12月15日
|
11
|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2015年12月22日-25日
|
12月22日
|
12
|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
2016年4月25日-28日
|
4月25日
|
(依申请公开)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 10月21日 印发